郑州台记者卢静报道:
在校的大中专学生、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,不仅意外伤害住院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,而且一般的疾病也可以住院报销。今天(23号)上午,郑州市对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、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为了使广大学生都有医疗保障,郑州市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方案,专门将在郑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列入覆盖范围。对于大中专院校学生,筹资的数额为每人每年100元,个人缴纳60元(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50元,补充保险费10元),市财政补助40元,不建立个人帐户。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就可以享受6万元的医疗保险支付待遇。与城镇居民在外地就医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不同,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回原籍发生的住院费用,按郑州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结算。18周岁以上的郑州籍大学生,随学校参保的按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标准缴费,随家庭参保的按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筹资标准缴纳保险费。
对于学龄前儿童,及18周岁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,缴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,个人缴纳60元(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50元,补充保险费10元),市财政补助40元,其中的25元划入个人帐户,可用于门诊看病和到药店购药,每年可以享受最高6万元的住院报销待遇。18周岁以上的按正常标准筹资。
据统计,在郑的部、省、市属高校有49所55万人,市区中小学有480所近50万人。其中,大多学生没有参加保险,即使参加保险的,也多属于意外伤害险的商业保险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,不管是意外伤害,还是一般的疾病,学生都可以享受到住院报销的待遇。
|